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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祁县近日印发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山西祁县近日印发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按照《晋中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市清洁取暖综合协调办发〔2020〕3号),山西省祁县印发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方案指出,2020年全县计划实施清洁取暖改造15366户(其中农村11274户),其中集中供热4592户(含部分小区替代煤改气500户)、“煤改气”420户、“以醇代煤”808户、“煤改电”(含太阳能+)7046户(整村分户式煤改电4797户、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900户、重点区域散户煤改电1349户)、生物质能(生物质+生物质炉具)2000户、清洁炉具(兰炭)及其它1000户,根据实际情况可做动态调整。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生物质原料供应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生物质原料收集体系,推进收储运专业化发展,提高原料保障程度。加强节能环保锅炉清洁煤供应能力建设,推进与节能环保锅炉配套的清洁煤配送、储存、使用等环节的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做好清洁煤的供应保障工作。
因地制宜推广清洁炉具——任务:1000户
因地制宜推广农村户用成型燃料炉具,大力推进兰炭加清洁炉具替代散烧煤,小范围试点各种新型清洁能源取暖方式。
强化秋冬季散煤管控,继续实施清洁煤统一配送和补助政策
1.对2018、2019年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村庄中尚需改造的住户燃煤和炉具双清零工作。已进行清洁取暖替代的区域禁止使用煤炭取暖。各乡镇、城区对本辖区居民储存煤炭和未拆除的炉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双清零工作。
2.按照“定点经营、总量控制、方便群众”原则,对清洁煤实行定点销售,由能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属地乡镇共同审核确定清洁煤经营点,各种清洁煤经营网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7家。全县范围内禁止运输、销售和使用硫份高于0.5%、灰份高于10%的煤炭,未进行清洁取暖替代的居民不得使用硫份高于0.5%、灰份高于10%的煤炭。
本文出自:祁县人民政府网